歡迎光臨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的網(wǎng)站!
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一、依據(jù)我國現(xiàn)行的法律的有關規(guī)定,民事合同作為一種人們日常生活當中具有普遍性的契約種類具有當事人地位平等、自愿、等價、有償?shù)忍攸c,只要雙方的意思表示真實且內容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guī)定,則依法受法律保護,具有法律效力。這一點是可以肯定的。
二、具體建議。你所擬定的合同草案除了部分內容需要作出進一步的明確與修正之外,在雙方無疑義之后可以采納?,F(xiàn)將其中包含的幾點問題提示如下:
1、“甲方如有違反上述:甲方須向乙方做出包賠,直至乙方滿意為止。”這條約定的主要問題主要在于后半部分,即“直到對方滿意為止”,這樣的規(guī)定缺乏可操作性,因為其將使得在一方產(chǎn)生違約事實之后的賠償標準包含過多的主觀因素,建議此處采取較為明確的量化標準,如按實際造成的損失予以賠償、按造成損失的若干倍予以賠償?shù)龋?br />2、“不包括(原有的樹木)乙方無權解除該合同,除非(甲方停止向乙方付租金)乙方如有違反將賠償甲方的損失并接受法律制裁?!边@條約定含義比較模糊,容易產(chǎn)生歧義,建議在不改變原意的前提下,適當調整。其中,“并受法律制裁”的語句可有可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