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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在明律師事務(wù)所
?由本所楊在明律師、黎光律師代理的劉先生訴黑龍江省方正縣人民政府、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局行政賠償一案,律師在檢察監(jiān)督階段代理后,省人民檢察院采納了律師的申請意見并提請最高檢抗訴,后最高檢向最高法提出抗訴,最高法提審了本案,并于2025年12月29日作出(2025)最高法行再172號《行政判決書》,判決明確當事人2009年以前建設(shè)的無證房屋應(yīng)當比照有證房進行賠償,并支持了賠償過渡費、貸款利率利息等各項損失,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