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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拆遷方談拆遷補償?shù)牧鞒淌鞘裁?/p>
一、規(guī)劃管理部門在核發(fā)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確定拆遷范圍后,通知被拆遷房屋所在地的區(qū)、縣政府機關。
二、區(qū)、縣政府機關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控制居民常住戶口的遷入,停止辦理居民常住戶口分戶手續(xù);房管部門和房屋經營單位停止辦理房屋的買賣、交換、析產、分割、贈予、分戶等手續(xù);被拆遷單位停止建筑物、構作物的改建、擴建和裝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停止核發(fā)營業(yè)執(zhí)照。上述通知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暫停辦理的期限為12個月,需要延長的,應向拆遷房屋所在地區(qū)、縣房地產管理局提出申請,經批準可延長不超過6個月,如需超過6個月的,須經市房地產管理局批準。
三、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四、聽證
因舊城區(qū)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數(shù)被征收人認為征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本條例規(guī)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由被征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并根據(jù)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五、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xié)議書》,就拆遷事項的權利義務,如補償形式、金額、應安置人口、應安置面積、安置地點、層次、搬遷過渡形式、期限、違約責任等作明確規(guī)定。
拆遷期限自公告之曰起計算,不超過1年。了解上述程序后,如果你家在拆遷中發(fā)現(xiàn)存在違法程序,可向有關部門反映。
提醒您:房屋補償不單單可以用貨幣表示,還能用房屋來抵。房屋補償要先進行拆遷調查項目的核算,再進行評估,評估以后出具評估報告,就可以正式商談并且簽訂合同,再交接鑰匙,就拆遷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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