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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會是否可以作為征收主體?發(fā)布土地征收公告和安置補償方案?
當然沒有權利,我告訴大家我國征收的主體只有一個,那就是政府,做為村委會雖然是村民意見的收集箱和集體意見的出口,但它并不能自行代表所有村民的個人意見。
根據(jù)《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征收土地方案經(jīng)依法批準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并將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標準、農(nóng)業(yè)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征地補償?shù)钠谙薜?,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村予以公告。
一個村民自治組織,自然是沒有權利對土地進行征收與批復的。有且只有市政府和縣政府才有權進行土地征收,并且發(fā)布土地征收公告,當遇到村干部要拆你的房子或者威脅你的時候,就勇敢告訴他們:我的律師說了,你!無權征收!
答案:村委會只能配合公告信息不能發(fā)布土地征收公告和安置補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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