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勞動仲裁裁決后當事人可能會對這個結果不太滿意,于是有些人會上訴到法院,要求對這個裁決的結果進行改善。但有些人擔心法院會不支持這類勞動仲裁裁決的內容,那么,法院是否支持勞動仲裁裁決?
法院支持勞動仲裁裁決嗎
如果法院認為仲裁委的裁決認定事實不清或者適用法律法規(guī)錯誤的,法院是可以改判的,重新作出判決。
<img alt=”法院是否支持勞動仲裁裁決” src=”https://imgf.66law.cn/upload/f/201901/9/1533290635.jpg” />
1、法定的仲裁排斥訴權,因此法院對于仲裁裁決的結果只能有3種態(tài)度:承認(不是“維持”而是判決駁回訴訟請求)、裁定撤銷仲裁裁決、裁定不予執(zhí)行仲裁裁決;
2、勞動爭議是仲裁前置的,這個單位不服上訴到法院,法院如果開庭審理,一般是6個月內結案,如果是簡易程序的,就3個月內結案,當然實際上不會拖這么久,要看案情的復雜程度。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當事人應當在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60日內向轄屬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申請時應當提交申訴書,并按照被訴人數提交副本。申訴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當事人的姓名、職業(yè)、住址和工作單位,用人單位的名稱、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三)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址。
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提交申訴書,經審查,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訴書之日起7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決定不予受理的,應自作出決定之日起7日內制作不予受理通知書,送達申訴人;決定立案的,應自作出決定之日起,7日內向申訴人和被訴人發(fā)出書面通知,同時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訴人,被訴人應在15日內提交答辯書和證據。被訴人不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案件審理。勞動者一方在三十人以上的集體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應自收到申訴書之日起3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用通知書或布告形式通知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