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一直以來,中國人的有著安土重遷的思想,落葉歸根根是每一個華夏后代的愿望,所以在中國人看來,土地是最重要的事情,因此,每次我國的社會轉型都是先從土地開始的,而現如今我國采用的是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那么,劃撥土地可以變更為出讓嗎?劃撥土地是否可以變更為出讓
1、如果是單位或企業(yè)用地需先向所在地國土資源局打轉讓申請或補交出讓金申請,與國土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
2、普通的私人房子直接找到國土局權屬登記中心辦理出讓合同后在進行土地證變更就可以;
3、個人的轉讓國土局直接有這個程序,找一個土地評估中介機構,評估出你的土地價格,然后按規(guī)定補交土地出讓金。
4、出讓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 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有以下幾個特征:
(1)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有償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內的土地使用權應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國家憑借土地所有權取得的土地經濟效益,表現為一定年期內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一定數額的貨幣為表現形式。
(2)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 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權的期限以出讓年限為限。出讓年限由出讓合同約定,但不得超過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
(3)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一種物權。土地使用權出讓是以土地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分離為基礎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后,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實際享有對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其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經濟活動,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5、劃撥土地補辦出讓手續(xù)的,出讓年限自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上述就是關于土地跨步是否可以變更為出讓這一問題的相關法律規(guī)定了,我們可以看出來,土地的所有權是國家,而我們只有使用權,如果對于土地劃分的問題還有不清楚的,可以去咨詢一下律師或者相關法律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