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
土地拍賣程序:
1、獲知土地出讓公告;
2、索取土地出讓文件;
3、市場調(diào)研,獲取土地及房地產(chǎn)市場相關信息;
4、報名及繳納競買保證金;
5、競價;根據(jù)土地出讓的方式、競買人數(shù)等確定競價的策略;
6、辦理成交確認手續(xù),簽定土地成交確認書;
7、主持人連續(xù)三次宣布同一應價而沒有再應價的,主持人落槌表示拍賣成交;
8、主持人宣布最高應價者為競得人。競買人不足三人,或者競買人的最高應價未達到底價時,主持人應當終止拍賣;
9、簽確認書和合同。
法律規(guī)定:
《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guī)定》共28條,主要明確了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依據(jù)、原則、范圍、程序和法律責任等。它以《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為依據(jù),建立和完善了以下三個方面的制度:
一是經(jīng)營性土地使用權的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
二是公開、公平、公正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組織實施程序制度;
三是嚴格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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