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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收拆遷中,違法強拆行為非常多,嚴重侵害被征收人的補償利益。但隨著與征拆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的逐步健全和完善,明目張膽的違法強拆行為越來越少了。但別以為征收方就真的乖乖聽話了,在巨額利益的面前,即使上有政策,下也是有對策的。
近來,征收方的強拆行為演變得十分巧妙。在明律師接到過這樣一個案子:李先生的房屋被劃入了征收范圍,不久征收方發(fā)布了征收公告并制作了補償明細表。隨后,按照明細表所示價格將李先生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附屬物補償費等款項打入王先生的名下賬戶,但李先生認為上述補償費用太低一直沒有領取上述款項。
過了兩月,,征收方在未經任何法定程序,也未告知李先生的情況下,直接將李先生的房屋強制拆除,并且強行占用李先生的土地。
該案乍一看,有公告、有補償且補償已經發(fā)放,合理合法,拆房子似乎是理所當然的,就一般人的思維似乎沒有什么不對。但在法律上,這樣的強拆也是違法的,不僅程序上違法,在補償結果上也違法。
在明律師說法:
首先,在程序上,如果征收方要強拆被征收人的房屋,必須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秶型恋厣戏课菡魇张c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xié)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該條明確了要實施房屋的拆遷,征收方必須與被征收方達成一致補償協(xié)議,并經由被征收人同意,否則就違法。也就是說,征收方在未被征收人簽訂拆遷補償協(xié)議,也未給予被征收人拆遷補償協(xié)議的情況下,自行對案涉房屋實施強制拆除,該拆除行為程序違法,且超越職權。對此,被征收人可以要求確認征收方強制拆除其房屋的行為違法。
其次,在補償結果上,雖然征收方將補償款打到了被征收人的卡上,但是違反“先補償后搬遷”原則,變相降低被征收人的補償利益。
《國有土地上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二條規(guī)定: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征收補償費用應當足額到位、專戶存儲、專款專用。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xié)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xié)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上述條款都說明了要保障被征收人獲得合理補償才能實施房屋拆遷。所謂“合理補償”,是指補償利益要在于被征收人達成一致補償協(xié)議條件下,補償款足額到位。
行政機關將補償款打卡發(fā)放補償款并未經過被征收人同意,也未就相應補償標準、補償項目給予被征收人救濟途徑,其單方面打款即拆除被征收人房屋的行為不能認定為被征收人已經依法獲得了合理補償。
總而言之,在明律師提醒大家,拆遷實踐中,違背“先補后拆”原則的情況非常多,為了真正的落實拆遷補償,保護拆遷戶的合法權益,國家明文規(guī)定,政府為公共利益進行的拆遷,必須通過合法的程序,即在取得拆遷戶的同意、給予充分補償?shù)幕A上,才能進行房屋的拆遷工作。即使是商業(yè)性開發(fā),也必須由開發(fā)商與拆遷戶在達成協(xié)議后才能進行拆遷。(文|黃小仙)